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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12-26 11:04:16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西交实〔2018〕49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最后一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凡单价40万元以上(含)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需通过实验室管理处购置论证后方可进行采购。

二、论证要求

1. 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见附件),详细说明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共享性。

2. 论证报告经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进行论证,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现场答辩。

三、时间安排

1. 电子版初审。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6日18:00前将电子版论证报告发送至实验室处邮箱(cfao@xjtu.edu.cn)进行初审。

2. 纸质版提交。初审通过的项目经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于1月8日18:00前提交至创新港涵英楼9061办公室。具体论证时间将单独联系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玉慧 曹莹方

联系方式:88968817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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