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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中心):为推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21〕24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2号)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申请人范围为我校4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二、经费使用范围申请人使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时可使用该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分析测试费用。使用该基金的大型仪器设备范围限定于接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物联共享系统并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用设备。若申请人对拟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已有价格优惠政策,不得使用该基金。三、项目申报流程1、各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附件1),每名申请人申请额度不超过2万元。各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并填写《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于4月9日18:00前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部门邮箱。2、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确定具体资助额度。3、项目评审通过后,实验室管理处通过共享系统为申请人拨付资助额度,申请人按照申请使用设备的开放共享安排,自行通过共享系统预约使用设备。4、结算测试费时,在本人可使用额度范围内,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抵扣测试费用,校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50%,院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30%,剩余费用自付。四、项目评审要点1、申请人所在单位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及公共平台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情况。2、申请人以前年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3、申请人测试费欠费缴纳情况。4.2025年度申请人名下的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机时未达800小时的,不予资助。五、项目执行要求1、各单位应做好项目执行进度监督工作,2026年9月30日前,执行进度不低于60%,11月30日前执行进度不低于90%,未按进度执行的,学校将对经费进行调拨。未执行额度年底清零,并将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助的重要参考。2、申请人需在12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附件3),未按时提交下一年度不予资助。3、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内容如实使用基金并接受学校审计,不得挪用。对于虚报机时,伪造使用记录等行为严肃查处。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艾菲 曹莹方电 话:88968817邮 箱:cfao@xjtu.edu.cn地 址:创新港涵英楼(5号楼)9楼9061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附件2: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汇总表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 实验室管理处2026年3月25日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为支持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公共平台建设,保障仪器设备良好运行,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1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西交实〔2021〕16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用途和申报范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凡属于学校资产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可申报。(一)优先支持以下设备维修项目:1.2025年考核评价为优秀和良好公共平台设备维修项目;2.公共平台中共享率高的设备维修项目;3.多学科共建设备的维修项目。(二)不予支持的项目1.2025年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公共平台的项目;2.项目负责人在以往项目执行中进度慢或存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二、申报和评审流程(一)申报时间2026年第一季度大型设备维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二)填写和提交材料各学院(部、中心)组织负责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附件1),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紧迫程度进行排序,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单位意见》(附件3)。附件2和附件3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完成后由各学院(部、中心)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OA部门邮箱。(三)开展项目评审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项目评审会,开展项目评审。评审要点包括设备维修必要性和可行性,开放共享情况,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四)反馈与执行实验室管理处反馈评审结果。经费执行中,各单位须为获批项目自筹配套一定比例的经费。校级、院级公共平台和特色专用平台的项目自筹配套比例分别不低于总费用的30%、50%和80%。三、经费执行要求(一)执行进度获批项目应按序时进度执行预算,执行进度不好的,学校将进行调拨。原则上,项目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执行,未执行完的经费年底收回,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二)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附件4),组织三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现场验收,原则上,验收专家应与申报书中的设备故障鉴定专家一致,总结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处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报销经费。(三)规范使用项目负责人须确保维修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经费不得挪用,并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对于维修项目中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艾菲 曹莹方电话:88968817地址:创新港涵英楼(5号楼)9楼9061 附件见学院OA通知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单位意见附件4: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 实验室管理处2026年3月25日
各学院(部、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西交实〔2018〕49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证范围凡单价40万元以上(含)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需通过实验室管理处购置论证后方可进行采购。二、论证要求1. 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见附件),详细说明拟购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共享性。2. 论证报告经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进行论证,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现场答辩。三、时间安排1. 电子版初审。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9日18:00前将电子版论证报告发送至实验室处邮箱(cfao@xjtu.edu.cn)进行初审。2. 纸质版提交。初审通过的项目经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于4月11日18:00前提交至创新港涵英楼9061办公室。具体论证时间将单独联系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艾菲 曹莹方联系方式:88968817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实验室管理处2026年3月25日
总课题数
115769
课题数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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