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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校师生分析测试技术水平,充分开发仪器设备功能,培养学生自主上机操作能力,分析测试共享中心计划本学期面向全校师生开展7场分析测试技术培训。本学期分析测试技术培训工作分为理论培训、演示培训及实操训练三部分,师生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选择相应课程报名参加理论培训及演示培训。通过理论培训及演示培训考核的师生,可申请参加后续实操训练环节。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实操训练安排另行单独通知。相关理论及演示培训计划安排如下:序号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教师1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分析技术理论培训及演示培训每周周一全天任子君2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分析技术理论培训及演示培训每周周一全天李 娇李 超3无机定量分析技术理论培训10月16日14:00-15:00演示培训10月16日15:00-18:00周国庆4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分析技术理论培训10月30日14:00-15:00演示培训10月30日15:00-18:00刘佳梅5冷冻透射电镜分析技术理论培训11月13日14:00-15:00演示培训11月13日15:00-18:00童慧敏6核磁共振波谱仪分析技术理论培训11月27日14:00-15:00演示培训11月27日15:00-18:00常 刚7X射线衍射仪分析技术理论培训12月11日14:00-15:00演示培训12月11日15:00-18:00吴小清黄 畅凡报名参加相应培训的师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于相关培训课程开始前一周将报名表电子版(导师签字后扫描)发送至中心邮箱或纸质版送至中心办公室。培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理论培训地点: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北108室演示培训及实操训练培训地点: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各仪器间联系人:陈 曼联系电话:029-82666176办公地址:分析测试共享中心北105室电子邮箱:iac@xjtu.edu.cn申请表格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了充分推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大型设备使用效益,鼓励跨学科交流合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2号)规定,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基金使用范围申请人使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时可使用该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分析测试费用。使用该基金的大型仪器设备范围限定于接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物联共享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并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用设备。若申请人本人为拟用大型仪器设备领用责任人或申请人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可享受价格优惠时,不得使用该基金。二、 申报范围申请人范围限定于我校45岁以下教学科研人员,并且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三、 申报及执行流程1、 本次申请采用项目额度申报制。各申请人需在共享系统中“成果管理”模块录入近一年来产生的科研成果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查确认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20日17:00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2、 实验室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资助额度。每名申请人当年资助额度不超过贰万元。3、 项目评审通过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通过共享系统为申请人拨付资助额度,申请人按照申请使用设备的开放共享安排,自行通过共享系统预约使用设备。4、 结算测试费时,在本人可使用额度范围内,系统根据实际发生测试费用按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测试费用,校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50%,院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可支付比例为30%,剩余费用自付。5、 批复额度在年底前执行完成。未执行额度年底清零。6、 申请人需在12月20日前提交《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未按时提交下一年度不予资助。7、 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内容如实使用基金并接受学校审计,不得挪用。对于虚报机时,伪造使用记录等行为严肃查处。四、 其余事项1、各申请人拟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未接入共享系统的,可由设备管理人员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开展设备接入及培训工作。2、各申请人拟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暂未开展有偿服务的,需首先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有偿服务。 大型设备共享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教学主楼E座1410室,电话:82668817,联系人:谷文媛。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附件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2019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保证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实施细则》(西交实〔2017〕31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基金使用范围维修基金可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零部件购置、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改造工作。二、 申报范围凡学校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均可申请该基金。该基金优先支持校级平台及院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优先支持开放共享、管理规范、运行效益良好的大型仪器设备。三、 申报及执行流程1、 该基金采用项目申报制。各单位申请前需进行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原则上自筹比例不低于总费用的30%。2、 各单位组织设备管理责任人(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说明申请理由、日常运行管理情况、需维修项目、经费需求、验收指标等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2019年3月20日17:00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项目评审论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确定项目资助额度。主要考察:(1)维修必要性、可行性;(2)历史运行管理情况及开放共享情况;(3)项目完成后设备预计使用效益及共享程度;(4)项目执行保障措施;(5)预算依据及明细。4、 资助额度批复后,申请人按照计划执行。经费需在2019年12月底前执行完成。对于因部件返厂、加工定制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完成的,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5、 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应组织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现场验收,对维修前后设备的运行状态、核心参数指标及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提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现场核查设备运行状态后方可报销经费。6、 维修项目资助经费不得挪用,并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对于维修项目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 大型设备共享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教学主楼E座1410室,电话:82668817,邮箱:cfao@mail.xjtu.edu.cn,联系人:谷文媛。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书》;附件二:《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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